产品

中国的银河员工收到警告信和安全经纪人以外的

中国经济网络保留的所有权利 中国经济网络新媒体矩阵 在线音频 - 视觉节目许可证(0107190)(北京ICP040090) 中国经济网络北京,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贵州监管局最近发布了一项决定,就向Zou Wenjin发出警告信的步骤([2025] 30号)。调查经过调查后,Zou Wenjin参与了中国银河证券的Guyang Changling North Road的证券业务部,除了安全经纪人以外,还参与了客户的起义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条例”第8条第7条的规定(CSRC命令第204号)。根据“有关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法规”的第44条,贵州监管局已决定采取行政行政措施,向Zou Wenjin和将其记录在证券和期货的市场完整性文件中。根据工业和商业信息,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有限公司(因此称为“中国银河”,601881.SH,06881.hk)成立于2007年,位于北京。这是一家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的资本服务的企业。注册的商业资本为10934.402.26亿元人民币,付款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 “证券经纪安全管理条例”(CSRC第204号命令)的第8条规定:安全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与投资者介绍安全贸易的基础知识,完全披露投资风险,并且不应从事以下行为,并且不应强调投资者,无意投资或不具有相应的投资风险,以开设安全投资和参与安全投资活动和参与安全性投资活动和参与安全性投资活动; (2)提供或传播错误或误导的信息事业; (3)直接或与投资者确定,提供礼品和优惠券,或提供其他不在安全业务安全的服务; (4)对不起其他安全公司和其他不公平的竞争方法来吸引投资者; (5)从安全贸易或安全贸易损失的赔偿中对投资者的收入做出承诺; (6)同意投资者共享投资收入或股票投资损失; 。 (8)其他不利于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或中断市场秩序的行为。 “有关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法规”的第44条确定,如果安全从业人员违反了这些步骤的规定,则应采取行政行政措施,例如释放警告信,订购纠正和根据法律进行监管谈判。以下是原始文本:决定向Zou Wenjin发出警告信的决定:调查,您委托个人除安全经纪人以外,在您在中国Garaxy Securities Guiyang的Changling North Road Securities分支机构的业务期间从事客户的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条例”第8条第7条的规定(CSRC命令第204号)。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法规”第44条,我们的局决定采取行政行政措施向您发出警告,并将其记录到证券和期货市场完整性文件。您应该认真了解课程,并立即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如果您对此决定的管理和管理建议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60天内提交申请证券监管委员会,也可以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在人类法院提起诉讼。 2025(负责编辑:Xu Zili) 中国的净报表:股票市场的信息来自媒体合作社和机构,以及该集合的个人意见,仅用于投资者的参考,并且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的风险行事。